一、刑事案有没有时效期

咱来说说刑事案的追诉时效期这事。
追诉时效,其实就是司法机关能够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那个有效时间段。
在这个时间段内,司法机关那可是有权力去追诉的。
可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去追诉。
不同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那可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讲,要是法定最高刑是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那追诉时效就是五年;要是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就是十年;要是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就变成十五年;要是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就是二十年。
不过,如果过了二十年以后,觉得一定得追诉的话,那就必须得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来核准。
而且,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也有讲究,是从犯罪之日开始算的。
要是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的那种状态,那就得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开始算。
这追诉时效期,就像是给司法机关追凶划了个时间界限,既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不会让那些陈年旧案一直悬着,让犯罪分子在合适的时间得到应有的惩罚,也让社会秩序能更加稳定。
二、刑事案件时效期如何具体计算
刑事案件时效即追诉时效,其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确定法定最高刑。依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其次,根据法定最高刑计算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最后,关于起算点,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刑事案件过了时效就不能追责了
在我国刑法中,确实存在追诉时效制度。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不同法定最高刑对应不同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存在例外情况。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刑事案件并非简单过了时效就绝对不能追责。
当探讨刑事案有没有时效期这一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刑事案的时效期会因犯罪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而且,在时效期内还存在时效中断与延长的特殊情况。比如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要是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若你对刑事案时效期的具体计算方式、时效中断延长的具体适用情形等还有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