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有哪些要点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要注重程序规范和协商实效。在程序上,律师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按看守所规定时间和程序会见。
具体协商时,要做好几方面工作:
1.核实案件事实,询问嫌疑人侦查阶段供述真实性,排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况,同时了解侦查机关讯问、强制措施及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状况。
2.提供法律帮助,向嫌疑人解释审查起诉阶段法律规定和程序,告知其权利义务,解答法律疑问。
3.听取辩解和意见,及时记录新证据线索。
4.做好会见笔录并让嫌疑人签字确认,固定证据,体现工作规范严谨。
建议律师严格遵守会见程序,与嫌疑人充分协商,准确记录内容,为后续辩护工作做好准备。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程序上有何法律要求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的程序法律要求如下:
首先,律师需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这些是律师行使会见权的基本凭证,表明其合法身份和代理权限。
其次,对于一般案件,律师可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48小时。
若案件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说明理由。
另外,律师会见时需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会见场所的纪律,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三、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调查取证有啥要点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调查取证要点如下:
合法性: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严禁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否则证据可能不被法庭采纳。
主体适格:调查取证工作应由律师本人或律师助理进行,确保取证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范围界定:重点围绕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证据进行收集,如不在犯罪现场、存在正当防卫等情形的证据。
证人证言:询问证人时,应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制作笔录,由证人签字确认。同时,要注意避免诱导证人作证。
证据固定:对于收集到的书证、物证等证据,要妥善保管,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必要时可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固定。
保密义务:对调查取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当探讨起诉起诉阶段律师会见有要点要点时,除了已了解的常见要点外,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律师在会见后,如何根据会见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这涉及对案件证据、嫌疑人陈述等多方面的综合分析。另外,律师会见过程中获取的信息,怎样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沟通也是关键。家属了解案件进展和嫌疑人状况的需求很强烈,但要遵循法律规定进行信息传递。如果你在起诉起诉阶段律师会见方面,对策略制定、信息沟通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解决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