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共益债务则包括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等。
这些费用和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因此应优先清偿。
2、职工债权
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
职工债权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公司破产时应优先得到清偿。
3、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是公司应依法缴纳的费用。
税款也是公司应依法向国家缴纳的款项。
这些费用和税款在公司破产时也应得到清偿。
4、普通破产债权
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上述优先级以外的其他债权,如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等。
在清偿了前述优先级更高的债务后,剩余破产财产将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将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了法人代表要承担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时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1、公司独立法人地位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包括法人代表)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法人代表的责任
法人代表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在公司破产时,法人代表不需要以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但如果法人代表存在滥用职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等违法行为,导致公司债务无法清偿,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特殊情况
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法人代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那么法人代表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如果法人代表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在公司破产时,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可能需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